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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股权分割纠纷,夫妻一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,离婚股权如何进行分割?
作者:佚名    律师手记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     更新时间:2010-6-9 8:59:51 

客户咨询:

    离婚股权分割纠纷,夫妻一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,离婚股权如何进行分割?

律师答复意见:

    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中的规定,离婚股权分割应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:

    (1)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,过半数股东同意、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,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;

    (2)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,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,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,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。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,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,视为其同意转让,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。

    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,可以是股东会决议,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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